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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关于建立2020-2021学年度教师师德档案工作实施方案
2021-06-30 10:50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实施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学院教师的思想道德水平,建设出一支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的高水平师资队伍,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建立天津市教师师德承诺书和师德档案的通知》(津教政办【2019】70号)文件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现将建立2020-2021学年度教师师德档案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档重要意义

实行教师师德承诺,建立教师个人师德档案,是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的迫切要求,是落实教师管理严管厚爱、激励约束相结合原则的具体举措,对培养造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意义重大。学院各部门要将教师师德考查考核体现在教师招聘、教师评聘、推优评先、实施奖惩等各项工作中,让每位教师有敬畏、守底线。

二、组织机构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领导班子任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建档工作的整体部署和专项督查,研究审议师德档案建档、考核评价等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成立由分管师德工作的主管院长任组长,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工作部、教务处、质量管理办公室、科研处、工会等部门负责人任成员的监督小组,负责组织推动师德建档、备案工作,监督师德考核评价程序,复核考核成绩。监督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教师工作部。

—成立以各基层党支部书记任组长,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任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是师德建档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负责建档及监督管理,核实个人填报信息,提出考核意见等有关工作。原则上教学分院(部)工作小组不少于7人、其他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设置为单数),组成人选报监督小组备案。

三、建档对象

(一)学院正式在职在册教职工。

(二)学院临时聘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教辅岗位及从事学生管理的行政岗位人员。

四、建档评价时间

本次建档评价时间为2020年9月至2021年8月。

五、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

(一)各工作小组指导和督促所有符合建档范围的人员建立相应的师德档案(学年中新招聘的相关教职工,应自入职的学年起建立师德档案)。从2020年起,学院组织开展各类评先评优、职称晋升、评模表彰、出国深造等均需提交师德档案。

(二)师德档案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师德承诺书和师德考核记录,每学年填报一次,主要采取个人承诺自评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六、具体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21年6月22日至6月30日)

各工作小组在2021年6月30日前将工作小组组成名单、被考核人员名单报送监督小组办公室备案。

第二阶段:填报评价(2021年7月1日至8月30日)

1.个人填报:各工作小组组织所属建档人员如实填写《天津市高校教师师德档案》(党委教师工作部领取)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和师德承诺书、学年度个人师德总结、学年度个人师德事项报告、学年度师德方面所获奖励(同时提交支撑材料)等,由本人签字确认后,报送工作小组审议;

2.工作小组审核评议:各工作小组根据建档人员填报材料,如实填写《天津市高校教师师德档案》中的“学年内被举报及违反师德情况”,依据个人承诺、自评,经综合评议后,对建档人员提出评价等次建议。

第三阶段:总结上报(2021年9月3日)

1.各工作小组将综合评议后的《天津交通职业学院2020-2021学年度师德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于2021年9月3日前报送监督小组办公室;

2.工作小组提出的评价等次作为师德评价结果的主要依据,监督小组结合掌握的情况,对评价等次进行复核,确定师德评价结果,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评价结果反馈工作小组。

3.工作小组组织建档人员对评价结果签字确认,并将填写完整的《天津市高校教师师德档案》(纸质版)汇总后,报送党委教师工作部予以备案。

七、结果应用

(一)师德评价结果分为“合格”或“不合格”两个等次。凡年度内出现违反教师法、教师师德承诺书、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范畴及教师职业行为准则中有关禁令的教师,无论情节轻重,均应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二)教师年度师德评价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年度师德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人员,其当年年度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考核等均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并根据《天津交通职业学院师德师风负面清单和失范行为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八、工作要求

(一)各党支部、部门必须充分认识师德承诺和师德建档工作的重要性,努力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思想认识,引导教职工严肃认真对待师德承诺及建档工作,严格规范师德档案填写程序和考核评价,考核坚持科学性、客观公平公正、全面综合评价,做到实事求是,公开透明。

(二)师德承诺和建档工作中要确保做到应建必建,不漏一人,监督小组要对每学年师德档案评价和管理工作进行督查并做好相应记录,师德档案的建档、评价等情况与各支部年度考核成绩挂钩。

(三)领导小组要对支部师德建档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支部和个人进行通报,对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启动问责,以保障师德建档工作做到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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